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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很多人有了资金都喜欢购买房产,并且房产的保值或者增值能力也是比较强的,一套房产办理抵押是可以获得很多资金的,不动产价值不同,能够贷款的金额也是不同的,不动产抵押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在泰安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是怎么样呢?下面华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泰安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地址

泰安市泰山大街泰山国际会展中心二楼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

二、泰安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时间

8:30-11:40,13:2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8:30-11:30 ;13:30-16:00);周日(8:30-11:30)。

三、泰安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条件

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泰安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明

2. 不动产权属证书

3. 主债权合同

4. 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

五、泰安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等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是需要办理登记,不论何种登记,那么都是会涉及到很大利益的,国家统一规范登记也是合理合法保护个人财产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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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泰安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文章链接:https://www.kaopupai.com/flzs/3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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