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子婚后共同加名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婚前的房子加上配偶的名字后,该房产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有权分割。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法院应当准许,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房屋归属。
2.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确保双方权益平衡。
3.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并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实现公平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也将按照上述情形分别处理。
二、婚前买房婚后得房产证离婚处理
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情境,离婚时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若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前买房,并在婚后办理产权登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则该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2.若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并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为登记一方财产,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若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则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找法网提醒,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还需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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