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包含社保吗
劳动仲裁一般不能直接主张社保问题的具体解决,但社保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确实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1.社保本身的纠纷,如不买社保、未按照真实工资标准购买社保等,仲裁委是不直接受理的,这些属于社保局的管辖范围。
2.当社保问题成为劳动争议的一部分时,比如因社保缴纳引发的工资扣减、福利待遇争议等,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争议情形
找法网提醒,劳动仲裁主要受理因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
1.与普通民事争议不同,劳动争议有申请仲裁的前置程序,即必须经过劳动仲裁才能进入诉讼程序。因此,明确哪些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对于及时解决争议至关重要。
2.劳动仲裁受理的争议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
3.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形,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4.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三、劳动仲裁结果需要多久出
劳动仲裁结果的出具时间有一定的规定。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应当结束。
2.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如果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5.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6.对于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同样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仲裁程序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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