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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以什么为准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以什么为准

  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即可确定的。直接而言,即使用人单位尚未与劳动者正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开始了实际的用工行为,双方之间便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若双方在用工前已订立劳动合同,则劳动关系同样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关系

  找法网提醒,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确实面临一定挑战。但劳动者仍有多种途径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1.劳动者应尽可能搜集并保留与用工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文件、代签的合同、工资证明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依据。

  2.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调查取证,如调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代发工资协议等,这些都能有力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3.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或让接受过服务的客户出具证明,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但需注意证人证言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以什么为准

三、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劳动合同:最直接且有效的证据是劳动合同,它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因此,劳动者在入职时应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工作相关证据:在公司规章允许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如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合同等。

  3.社保及工资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也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相关部门调取这些文件。

  4.证人证言: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但需注意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

  5.客户证明: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但需注意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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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以什么为准》
文章链接:https://www.kaopupai.com/ldjf/ldgx/2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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