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扣工资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扣工资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实践中,若雇主擅自扣减劳动者薪资,这往往被视为未能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适当工作环境和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的行为。
1.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合法方式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若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雇主无故扣减员工的薪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与雇主的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雇主进行经济赔偿。
因此,扣工资确实能成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二、未签合同扣工资如何赔偿
对于未签合同且被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双倍赔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还存在扣工资的行为,员工不仅有权要求支付被扣的工资,还可以申请双倍工资的赔偿。
3.在申请赔偿时,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被扣的工资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克扣工资解除合同有何规定
找法网提醒你,关于克扣员工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若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员工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克扣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这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员工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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